天博2024年9月25日10:30,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南省医学科学院发展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
发布内容:介绍《河南省医学科学院发展促进条例》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及其他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促进河南省医学科学院创新发展,2024年8月3日,《河南省医学科学院发展促进条例》经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为全面做好《条例》的宣传解读,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新闻发布会,向大家重点介绍《河南省医学科学院发展促进条例》的制定过程、主要内容以及贯彻实施的有关情况,并回答媒体关注的问题。
下面,按照会议安排,我向大家介绍一下《河南省医学科学院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制定过程和主要内容。
重建省医学科学院,是我省大力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加快建设国家创新高地和重要人才中心的又一重大举措,是以科研牵引我省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里程碑式工程。为了以法治引领、推动、保障省医学科学院改革创新发展,省委点题要制定相关的地方性法规。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此项立法工作,成立了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李亚为组长,副主任李公乐、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宋争辉为副组长的立法工作专班,由省人制委员会牵头,省政府办公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学科学院、中原医学科学城有关负责人和专家学者等共同参加,集中精干力量有序开展立法各项工作。
一是吃透中央省委精神。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省委关于重建省医学科学院、构建“三足鼎立”科技创新大格局的系列决策部署,及时将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确保中央指示精神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二是深入开展立法调研。2024年1月上旬,立法工作组赴广东、海南进行立法调研天博,学习两省在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和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方面的经验做法。2月下旬,李亚同志带队赴省医学科学院、中原医学科学城调研,并组织召开座谈会,深入了解省医学科学院重建中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以及省医学科学院、中原医学科技城、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三位一体融合发展的进展情况。
三是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在起草过程中,我们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做到最大限度天博、最广范围向有关单位和社会征求意见。初稿形成后,印发省直有关单位,各省辖市、部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郑州市政府、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省内高校、有关企业等110多个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同时,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汇聚民智、体现民意的“直通车”作用,依托基层立法联系点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四是扎实开展研究论证。制定条例既没有上位法依据,也没有兄弟省市相关法规可以借鉴,属于地方创制性立法,为取得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一审以后,我们将《条例(草案)》送国家卫生健康委征求意见,同时,为了论证《条例》内容的可行性,法制委员会组织召开了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政府国资委等部门参加的立法论证会,聚焦资金支持、基金设立、薪酬待遇等重点问题进行研究论证。
5月下旬,省人大常委会对《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7月19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向省委常委会汇报了条例的有关情况;省委常委会会议同意《条例(草案)》按程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2024年8月3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南省医学科学院发展促进条例》。在《条例》的制定过程中,省人制委员会坚持问题导向,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省医学科学院重建的需求,从启动立法工作,到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二审通过,仅用了半年多时间。此次立法是不断完善党委领导天博、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立法工作格局的又一次生动实践。
《条例》共七章四十八条,分为总则、体制机制、创新驱动、融合发展天博、保障促进、法律责任和附则。现将主要问题说明如下:
第一,关于适用范围。《条例》第二条将适用范围界定为:“本省行政区域内省医学科学院的体制机制、创新发展、保障促进,与中原医学科学城、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的融合发展,以及与各级人民政府、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和相关企业的合作,适用本条例。”适用范围可以分为三个层次:一是省医学科学院的体制机制、创新发展、保障促进,旨在激活省医学科学院自身发展的内生动力;二是省医学科学院与中原医学科学城、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的融合发展,旨在加快推动“一院一城一产业集群”一体化发展格局的形成;三是省医学科学院与各级人民政府、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和相关企业的合作,旨在以省医学科学院为中心,构建覆盖全省的医学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网络,打造以省医学科学院为核心的医学科技创新生态圈。
第二,关于体制机制。为推动省医学科学院建立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根本的新型研发机构,《条例》在“体制机制”一章明确了省医学科学院实行理事会决策下的院长负责制,采用以研究院所、创新平台、附属医院和基金会等为主体的运行模式。具体作出了以下制度安排:一是理事会是省医学科学院决策机构,负责审议通过章程、筹集科研经费、聘任或者解聘院长等重大事项的决策。二是省医学科学院院长全面负责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执行理事会决议,对理事会负责。三是规定省医学科学院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可以自主设立或者调整所属的科研院所和创新平台等。同时,明确省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省医学科学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实行比一般事业单位更灵活的管理制度,保障其依法行使自主权和决策权。
第三,关于创新发展。为落实省医学科学院作为新型研发机构的自主权,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科技创新创业的积极性,《条例》在“创新发展”一章作出以下制度安排:一是聚焦省医学科学院开放共享公共平台的定位,明确省医学科学院应当加强医学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整合现有医学科研平台和实验室,合作建设高端平台,为全省医学科技创新主体开展研发活动提供服务。二是进一步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赋予科研主体和人才更多自主权。比如,支持省医学科学院创新科研管理制度,实行研究院所、实验室、技术平台经费包干制,赋予科学家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更大经费支配权、更大资源调度权;授权省医学科学院项目管理创新,实行揭榜挂帅制、赛马制、项目考核标志性成果和代表作制,等等。通过这些规定让科研主体从“条条框框”中解放出来,释放其创新创业的激情和才智。三是创新人才引进和使用机制,赋予省医学科学院人才评价自主权,推行职称评审直通车制度,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为吸引人才、使用人才创造更加宽松、科学的制度环境。
第四,关于融合发展。为推动省医学科学院、中原医学科学城、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统筹谋划、一体建设,形成规划科学、布局合理、产业集聚、绿色低碳、融合发展的新格局,《条例》专设“融合发展”一章,具体做了以下制度安排:一是突出省医学科学院的人才优势、研发优势和创新优势,为中原医学科学城招商引资、招才引智、产业孵化等提供支持,促进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聚集发展。二是依托中原医学科学城的区位优势和配套优势,为省医学科学院人才引进、科研院所和创新平台建设以及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快速发展提供支持。三是发挥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的资源优势和市场优势,明确省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在中原医学科学城开展细胞、免疫和基因治疗技术等医学创新技术探索以及规范化先行先试,推动细胞、免疫和基因技术的研发、应用和产业化进程。此外,本章还明确了省人民政府药监、医保等部门在推动融合发展方面的职责。
第五,关于保障促进。为全面提升创新保障水平,充分释放省医学科学院的创新动能,《条例》在“保障促进”一章,建立以下保障促进机制:一是省人民政府应当将河南省医学科学院的事业发展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行分类管理,长期稳定支持。二是明确省人民政府应当在基金设立、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引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对省医学科学院予以支持和保障。三是建立创新容错机制,鼓励科研人员大胆探索,勇于创新。
以上给大家介绍了《条例》的制定过程和主要内容,希望对大家更好、更准确地理解宣传《条例》有所帮助。
《河南省医学科学院发展促进条例》已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目的是更好地推动全社会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刚才,新民同志向大家介绍了条例的起草过程及主要内容,下面我就宣传贯彻好条例,讲三点意见。
第一,制定条例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必须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省委坚定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把重建省医学科学院作为打造国家创新高地、重要人才中心的重大措施。这就需要制定促进省医学科学院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将党的主张上升为全体人民的共同意志,以科技创新为牵引做优做生健康事业,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医疗资源的需求。
第二,制定条例是支持省医学科学院体制机制创新,激活科技创新动力的迫切需要。省医学科学院前身为1959年建立的中国医学科学院河南分院,过去60多年为河南卫生科研事业作出了积极贡献,但发展水平与时代需求已不相适应。重建省医学科学院,迫切需要以体制机制创新、组织架构重塑,激活创新发展的内生动力。要坚持改革创新不动摇,就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将改革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定下来,为省医学科学院的改革创新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
第三,制定条例是发展新质生产力,引领我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自去年7月15日揭牌以来,省医学科学院发展呈现良好态势,在全省科技创新中的作用和地位愈加凸显,成为构建“三足鼎立”科技创新大格局的重要支撑。制定条例就是要做好顶层设计,充分发挥省医学科学院在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将重建省医学科学院与建设中原医学科学城、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融合发展结合起来,与全省医学领域创新主体、市场主体的创新创业结合起来,整合创新资源,集聚创新要素,打造环省医学科学院全要素创新生态,引领我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条例》的立法目的就是要促进省医学科学院创新发展,建成高端人才集聚的创新高地、科技研发应用的开放平台,成为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的重要抓手。围绕立法目的,我们明确了以下指导思想: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省委关于重建省医学科学院、构建“三足鼎立”科技创新大格局的重大决策部署,将坚持党对省医学科学院发展促进工作的领导写入条例,从法律制度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执行。同时,在立法过程中坚持省委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在条例二审前向省委常委会汇报立法有关情况,经省委常委会会议同意后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二是与改革决策相衔接。将省医学科学院的立法工作与改革发展同步进行,及时将省医学科学院在重建过程中行之有效的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同时充分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导、推动、规范、保障作用,为省医学科学院改革创新提供支撑,确保改革于法有据。
三是坚持创新引领。在立法过程中,我们聚焦改革创新,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制定能够引领省医学科学院高质量发展的举措,推动省医学科学院建立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根本、集医教研产资五位一体的新型研发机构,赋予科研主体更多自主权,形成符合科研规律、运行顺畅、协同高效、充满活力的现代科研组织架构,助力省医学科学院加快建设具有国内外广泛影响力的医学科学创新高峰。
四是坚持问题导向。我们采用“小切口”“一事一法”的立法形式,把解决省医学科学院重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作为立法着力点,做到“宜粗则粗,宜细则细”,对现阶段改革探索中的工作保持前瞻性,采用原则性表述;对管理体制、平台建设、成果转化、人才引进、科研人员激励评价等重点问题,深入研究论证,力求相关主体的权力与责任、权利与义务清楚具体,提出的措施便于各方操作执行。
一是要广泛学习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要认真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广播、电视、报刊、微博、微信等媒体和平台,大力宣传《条例》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天博,努力营造良好的学习宣传氛围,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省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省医学科学院、郑州航空港区要组织好条例的学习宣传,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和宣传活动,深刻理解、全面掌握《条例》的内容,真正把《条例》精神吃准吃透,把握好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为贯彻实施《条例》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要细化任务措施,形成工作合力。《条例》涉及的主体比较多,需要相关部门和单位的通力配合。省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综合协调机制,提供要素资源保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条例》涉及的有关部门要严格对照法条,认真梳理各自的法定职责,一项一项扎实推进,形成环环相扣的政策体系。特别是要抓紧制定完善与《条例》相配套的财政支持、薪酬管理、人才评价、交流合作等办法措施,进一步落实本省引进人才配偶就业、住房安置、子女入学等政策。各地要依据《条例》积极探索与省医学科学院共建共享的合作模式,推动基础医学研究、临床应用转化和产业发展相互贯通。省医学科学院作为《条例》实施的主体,要主动作为,履行好《条例》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不断加快改革创新的步伐。
三是要发挥人大作用,推动《条例》落实。强化法律监督,保证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省人大常委会以及相关市、县人大常委会要密切关注《条例》贯彻实施的效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题调研等监督工作,跟踪《条例》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同时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重要作用,鼓励、支持人大代表、新闻工作者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监督中来,推动条例更加有效地贯彻实施,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南实践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我就介绍这些,谢谢。
谢谢!下面是现场提问环节,请各位记者朋友就本次新闻发布会的相关内容进行提问,按照惯例,请提问前先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提问现在开始。
请问,河南省卫生健康委作为全省卫生健康领域科技创新工作的牵头部门,在以科研为牵引做优做强医疗卫生事业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下一步如何履行《条例》赋予的职责、支持省医学科学院建设发展?谢谢。
谢谢你的提问。重建省医学科学院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我省建设国家创新高地和重要人才中心的重大战略布局。在推进省医学科学院重建过程中,省委书记楼阳生提出,以科研为牵引做优做强医疗卫生事业,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医疗资源的需求。全省卫生健康系统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以省医学科学院重建为契机,重塑全省医学科技创新体系,集中精力建平台、聚人才、出成果、强专科、育产业。
一是医学研究迈上新台阶。在高能级平台方面,我省卫生健康领域现有全国重点实验室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卫生健康委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实验室9家、国家工程实验室3个。在一流成果方面,中原纳米酶实验室孵化出全球首个固氮纳米酶产业化公司,人工智能眼科大模型、肺癌CAR-NK细胞免疫疗法等成果填补国内空白。2023年,获得省级“三大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53项,占全省总数的16.1%,同比提高4.8个百分点,其中省科技进步一等奖7项,为历年最多。
二是“双中心”引领作用得到新增强。国家医学中心(中医类)项目获批建设。我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总数达到12个,居全国第一;3所医院进入全国医院科技量值前100名,全国前20名的学科达到30个,11个中医专业入选国家高水平学科建设项目;建设国家临床重点专科63个、中医优势专科53个;心血管、儿科等9个重点专科患者省外转诊率下降至1.57%,比2020年下降6个百分点,加快实现“大病不出省”。
三是“三大医科院”建设取得新突破。以省医学科学院为内核的创新生态初步形成,省中医药科学院架梁立柱基本完成,依托省疾控中心建设省预防医学科学院,新建中原纳米酶、中原智能医学、中原再生医学、中原细胞与免疫治疗4个省实验室,建成8大公共实验平台,与医疗卫生机构融合发展、一体发展,形成做优做强医疗卫生事业的强大引擎。
四是引育高层次人才达到新水平。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培养和全职引进国家级人才72人,其中院士4人、国医大师4人;中原学者、中原医疗卫生领军人才等省级领军人才83人;加大青年人才培养力度,35岁以下获得正高级职称的有8人,30岁以下获得副高级职称的有7人。
五是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取得新发展。2023年,全省共有生物医药企业1530家,总产值2820亿元,稳居全国前5位;共有医疗器械生产厂家1560家,总产值490亿元。规模以上医药企业579家,其中,营收超50亿元企业1家、超30亿元3家、“头雁”企业11家、“专精特新”企业12家。
《条例》规定,省卫生健康部门应当加强对省医学科学院建设发展与医学科技创新工作的统筹和指导。下一步,省卫生健康委将认真落实《条例》,在规划布局上,将省医学科学院产学研深度融合纳入全省卫生健康科技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帮助解决临床研究和成果转化中的问题;在资源整合上,统筹全省医疗卫生机构的临床资源,支持省医学科学院聚焦科技前沿、疑难疾病、关键技术、核心产品,有组织地开展跨领域、跨学科、跨区域科研攻关;在创新模式上,支持省医学科学院将科技成果转化与临床赋能相结合,推动基础医学研究、临床应用转化和产业发展相互贯通,加快建成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医学科学创新高峰和生物医药产业高地。我就介绍这些,谢谢。
我们关注到,《条例》把体制机制作为单独一章,而且其他章节也能看到体制机制创新的相关条款,请问是如何考虑的?另外,想了解一下,省医学科学院在体制机制方面开展了哪些探索创新?下一步将如何落实好这些创新机制?谢谢。
谢谢你的提问。医学科技创新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灵活高效的体制机制是激发创新创造活力的关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进行专章部署,为我们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提供了根本遵循。去年,在重建省医学科学院揭牌仪式上,省委书记楼阳生提出,省医学科学院要打造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根本的新型研发机构。省委、省政府建立“一院一城一产业集群”融合发展的协调机制,推进解决省医学科学院、中原医学科学城、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一体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年多来,省医学科学院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遵循医学科学发展规律,探索出一系列新机制。
一是组织领导机制。按照新型研发机构治理架构,实行理事会决策下的院长负责制,设立战略咨询委员会、学术委员会;为便于统筹全省医学科技资源,由省卫生健康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党委书记。
二是科研管理机制。实行学术带头人负责制、科研经费“包干制”,赋予科学家技术路线决定权、经费支配权、资源调度权,对基础研究给予稳定的经费支持,对潜心科研、扎根创业的科研人才给予充分信任。
三是项目运行机制。在项目产生上,实行招标制、揭榜挂帅、赛马制;在项目考核评价上,建立以创新绩效为核心的中长期综合评价机制,实行标志性成果、代表作制。
四是成果转化机制。针对成果转化的堵点痛点,实行医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十条激励政策,转化收益主要用于奖励科技成果完成人。设立技术评估评价中心、临床试验发展中心、科技研发与医学转化平台,注册成立成果转化公司。省医学科学院已分三批转化85项科研成果,签约合同金额2.5亿元。
五是人才引育机制。出台打造高水平人才集聚体系实施方案,创新人才培养、引进、评价、待遇、使用、激励等机制,建立职称评审直通车制度,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拔尖人才申报高级职称。目前,省医学科学院已引进院士12人,组建课题团队102个。
《条例》制定过程中,将实践证明比较成熟的经验做法和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上升为法规制度。下一步,省医学科学院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条例》规定,锚定世界标准、国内一流的目标定位,围绕健全完善高效的科研组织机制、科学的激励评价机制、灵活的引才育才机制、多元的资金筹措机制、畅通的成果转化机制,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加快建成国家医学科学的重要方面军。谢谢!
河南省医学科学院与中原医学科学城、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集群融合发展是本次《条例》的亮点,请问,中原医学科学城在这个体系中所发挥的作用是什么?具体将从哪些方面推动融合发展?谢谢。
谢谢你的提问。“一院一城一产业集群”融合发展,是构建“三足鼎立”科技创新大格局的重要支撑。省医学科学院为“龙头”、中原医学科学城作“载体”、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成“集群”,建成高能级平台、引育高层次人才、转化高价值成果、培育新支柱产业,在一年多的建设过程中已探索出诸多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条例》均予以总结、固化和提升,并进一步支持中原医学科学城敢于前瞻布局、敢于改革创新。我们将重点从以下方面加大推进力度:
一是以高水平规划引领高质量发展。坚持科研规划引领、空间规划对接,全力为省医学科学院人才引进、研究院所和创新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等提供政策保障和配套支持,探索具有中原医学科学城特色的中西医融合发展路径。“西医”领域,联动省医学科学院的顶尖科学家、省实验室、重大创新平台、医疗终端市场,在细胞和基因治疗、AI医疗、眼健康、精准治疗装备等领域前瞻布局、抢占先机;“中医”领域,结合我省中医药文化资源与中药材资源优势,高质量实施中医药产业发展及招商行动方案,明确道地药材精深加工、区域中药制剂中心、智慧共享中药房等十大重点举措。
二是推进细胞、免疫和基因技术转化应用试点建设。以中原细胞和基因治疗产业园为载体,汇集“制备存储、研发生产、应用转化、质检服务、装备耗材”全产业链要素,其中省血液中心保障细胞来源的标准化、安全性和可追溯,中原细胞和免疫实验室主导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细胞和基因CDMO(合同研发和生产组织)平台助力产品低成本走向产业化,产业园为企业成长提供针对性政策支持和全周期科创服务,省内医疗机构提供临床资源和应用场景,真正构建起全要素创新生态和产业生态,为试点开展创造独特土壤。
三是推动AI与医疗健康产业融合发展。大规模、高质量数据是AI医疗企业产品研发的关键资源,当前AI医疗产品商业化落地存在堵点,我省有庞大临床数据资源和丰富医疗应用场景,依托智能医学研究设施的创新支撑,建设AI医疗产业园;同时基于眼科诊疗高度依赖影像学检查的特点,丰富的影像数据来源使其与AI有天然契合点,一体布局中原眼谷、AI医疗产业园,“数”聚AI产业集群。
四是携手共建医学创新高峰。中原医学科学城的建设得到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药监局、省医学科学院等单位的鼎力支持,其中省卫生健康委作为全省生物医药产业链链主单位,打通临床、科研、产业壁垒,支持中原医学科学城内研发的创新药械等进入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省医保局作为高端医疗器械及卫材产业链链主单位,对符合条件的创新药和医疗器械挂网、新增调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开通绿色通道;省药监局在中原医学科学城设立“一办一中心”,实现注册、检验、申报、审批、查验全流程“区内办”“就近办”“马上办”。目前,已签约包括碧迪医疗、飞利浦、国药、华润、中信、复星等在内的“医”字号项目66个,总投资额929.2亿元,充分展现了“院城产”一体发展格局的强大吸引力和广阔前景。
谢谢各位发布人!今天的现场提问就到这里。如果大家还有其它关注的问题,可以在发布会结束后,与省人制委员会联系,进一步采访了解。
在此,希望各新闻媒体精心做好《条例》的宣传报道,深入解读《条例》的重要意义和特色亮点,不断提高《条例》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积极营造支持和保障省医学科学院创新发展的良好氛围,加快推动我省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
最后,再次谢谢李公乐主任和各位发布人,谢谢各位记者朋友,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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